撰文 / 講師:東海大學社會系 鄭志成

課程概述

這一期讀書會選讀《真理與方法》的內容可以是繼續,也可以是從頭開始的獨立篇章。也就是說,雖然是第二部分,但並不預設先後連續之必要性,歡迎上期的朋友們繼續研讀這本書,也歡迎新朋友加入開始讀這本書。

上一期讀書會的內容聚焦於Gadamer闡述在藝術中的真理問題。這一期則是將藝術經驗擴大到一般生活面向的理解經驗,藉此梳理關於文化科學中的理解問題,也就是有別於自然科學中可以訴諸於外在絕對判準的真理問題,在文化科學中必須面對歷史認識、理史理解、歷史意識,以及歷史效果作用等環繞著行動者主體的課題。

在第二部份中,Gadamer回溯到宗教改革時期,沿著文化科學對於理解與解釋的知識系譜,既闡述又批判各階段時期的代表性主張,如古典詮釋學(Schleiermacher)、歷史主義(Ranke、Droysen、Dilthey),以及現象學(Husserl、Heidegger)等,並且提出自己的主張,省思詮釋學的基本原則,為文化科學的理解提供基礎。在此梳理闡述中,Gadamer凸顯「歷史」因素,或者說時間向度,在認識與理解過程裡所發生引起的作用。對於臺灣文化科學界具支配性的知識產出與態度,訴諸且依賴於幾乎是去歷史、非歷史地過度傾向實證客觀的科學方法,提供了一個可以「回頭」的契機。

 

課程安排

  1. 12/01(五)19:00-21:00  浪漫主義詮釋學及其在歷史學中的應用置疑
  2. 12/08(五)19:00-21:00  狄爾泰陷入歷史主義困境;通過現象學研究對認識論問題的克服
  3. 12/15(五)19:00-21:00  理解的歷史性上升為詮釋學原則
  4. 12/22(五)19:00-21:00  詮釋學基本問題的重新發現
  5. 12/29(五)19:00-21:00  對效果歷史意識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