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師與撰文|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周明泉
德國法政社會哲學家Jürgen Habermas(b:1929)為了因應世界社會從現代化、後現代化到全球化的時代變遷之挑戰,他雖然承繼早期社會批判理論未完成的使命,承擔起政治、道德、經濟與社會的改革責任,但是他並未全然延續前輩的步伐,反而為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批判理論開啟新的理論向度,為社會批判理論進行理論典範之轉移,即:從主體性轉向到互為主體性。
從意識哲學與行為主義轉向到普遍性的語用學,從普遍性的語用學轉向到溝通行動理論,從理性主體的實踐理性轉向溝通理性或溝通合理性,他甚至進一步強調重構議論理性或論評理性的重要性。
為了完成啟蒙現代性方案,謀思適切的社會理論之替代性典範或社會合理性判準,Habermas著重於民主憲政體制的改良設計,針對政治性公共論域的結構轉型、頗具洞見的研究貢獻,加上溝通行動理論與論評理論(Diskurstheorie)的建構,提供了自我與他者相互理解的超驗性基礎與可能性條件,促使大眾的民主模式得以朝向公眾的民主模式發展。
上世紀九〇年代,Habermas的學思理路經歷了「康德哲學的轉向」,於 1992年,在他發表的《事實與效力》(Faktizität und Geltung)一書中,他提出雙軌的審議式民主模式完構他的程序性法權哲學的新典範,欲使政治自主性、道德規範的正當性與自由社會的現代性得以在全球化轉型趨勢中同時被展現出來。
本課程設計的主要目的,就是引領參與者共同研讀《事實與效力》這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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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安排:
- 4/26 (四) 法律社會學的法律與正義概念 (1-2)
- 5/3 (四) 法律與道德 :權利系統(3)
- 5/10 (四) 法律與政治:法治國的諸原則(4)
- 5/17 (四) 法律與司法:法律不確定性與憲法判決的正當性(5-6)
- 5/24 (四) 法律的新典範 (7-9)
課程教材(參與者可以選讀中文翻譯本):
- (德文原著) Faktizität und Geltung,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92.
- (英文翻譯) Between Facts and Norms. Contributions to a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 trans. William Rehg,(Cambrige: Polity Press), 1996.
- (中文翻譯)《在事實與規範之間》,童世駿翻譯(修訂譯本),北京:三聯書局,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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