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初冉

今天是《政府論次講》的第一天,周老師開這堂課的初衷是在於給大家接觸原典的機會,並且讓瞭解洛克的作品,比我們想象更加激進,而激進之處需要放在當時的時代背景。

        洛克身處的時代其主流的政治思想是君權神授與家父長制,這也是他所要反對的。洛克的自由主義內涵是自由、平等與個人主義。其中自由是指選擇的自由;平等是指在道德上的平等;個人主義是指個體先於集體存在,個人沒有義務為集體貢獻。一般自由主義者對於政府的所作為感到疑慮,古典自由主義支持小政府形式。

        洛克的《政府論次講》的論戰對手是是Filmer的《父權制》,其主張個人出生即不平等並且應該而且必需屈從於群體。人類社會起源自亞當,亞當擁有世界且只服從於上帝,所有人都臣服於第一個人,即亞當,因此人類社會應根據長子繼承制,人民應服從於其國王,其所對應的社會的型態是「等級制」的,以「自然臣服」為基礎。而家父長制主張的政治權利是指統治者比被統治者更瞭解它的利益,並且父權政府將其人民當作未成年的孩子。     

        閱讀洛克的《政府論次講》需要瞭解當時的著作是在神權脈絡下的寫作,所以在閱讀時如果不考慮神權的部分就會有點誤解。洛克身處的社會非常反對天主教,反天主教氛圍濃烈,社會氣氛非常緊張和憂慮,洛克的政府論是為排除天主教徒的王位繼承權。當時議會派的領袖是sponsor,論辯對手是菲爾默的父權主義。

        洛克認為政治權利並非父母對子女的私人權利,也不是主人對僕役的權利,丈夫與妻子的權利,更非領主管理奴隸的權利,而僅是行政長官相對於其屬民的權利。他開宗明義界定政治權利的本質「政治權利就是為了規定與保全財產以制定法律的權利,包含死刑以及其他一切較輕微的刑法,運用整個群體的力量執行這些法律,保衛國家不受外敵侵害,所有一切僅僅是為了公共利益(public good)」,公共利益是個人利益的加總,其中的不便之處由政府來協調。

        柏拉圖認為有些人有能力就應該去統治,有些人就應該被統治;亞里士多德說人是政治的動物,這是樂觀的說法,人有能力參加政治,漢娜鄂蘭就是復興亞里斯多德的說法,認為私人生活是不完整的,要進入公共領域。洛克認為人不需要政府也是充分的政治動物,政府不是必要之物。

        洛克的自然狀態是一種完美的自由狀態,無須仰賴任何人的自由。

        消極自由是指國家是真正理性的自我,國家的命令要限制低層次自由,所以經常導致暴政專制,在消極自由中物理空間越大,自由越大,其代表是霍布斯;積極自由是指理性的自我不想受到控制,但是理性自我不一定能操縱低級狀態的自我,即使沒有他人的束縛,自己阻擋自己不讓我自由,其代表是康德。法律某種程度上就是對特定價值的肯定,所以從積極自由的角度來講,法律是促進積極自由。共和自由是指不受宰制和擁有支配之自由,洛克所談的自由就比較傾向最後一種,共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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